恶意挖人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,如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,或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,来挖走其他企业的员工或高管。这种行为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,不仅会对被挖走的人造成损失,也会对整个行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。
恶意挖人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取对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竞争优势,或者为了破坏竞争对手的正常运营。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企业间的竞争秩序,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和公正。因此,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,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,避免任何形式的恶意挖人和欺诈行为。
拓展资料:
今年两会期间,董明珠在接受专访时表示,部分企业存在 “恶意挖人”、窃取技术等行为。
一方面扰乱了企业运行,第二个破坏了创新的环境。有些企业不在这方面进行投入,而用挖人的办法,给环境造成恶性循环。
有人把抢劫人才说成引进人才,讲得很好听。企业培养你十几年,理所当然不能到同业去。